亲爱的艾比:我76岁了。我丈夫和我计划了我们最后的愿望,火化,因为我一生都害怕被埋在地下。我第一次婚姻的孩子都是犹太人,他们非常反对火葬。当我告诉他们我的愿望时,他们用一连串关于火葬的负面言论攻击我,比如,“你不会去天堂”,“你不会在天堂看到你已故的母亲或孙子”,“我们不能为你说祈祷”等等,所以我立即改变了我的计划。我丈夫和我买了并排的地下室,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选择。
我错了。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们一直在敦促我把葬礼改为常规葬礼。我终于受够了,告诉他们尊重我的选择,不要再和我讨论这件事。所以现在,除了我的孙子偶尔发短信外,我们完全没有联系。任何建议或帮助将不胜感激。——在佛罗里达不开心
亲爱的不快乐:从你的信中我推测你既不是一个保守的犹太人也不是一个正统的犹太人。因为你的问题涉及到犹太法(这不在我的专业范围内),我问了我认识的最聪明的拉比艾略特·多尔夫,他在洛杉矶的美国犹太大学任教。在某种程度上,他是这样说的:
“禁止火葬是因为人们相信你的身体属于上帝,而不是你个人。这和租公寓没什么不同。租赁协议的一部分是,在你停止居住之前,你不能毁坏或损害财产。(对穿洞没有限制,这是犹太男女从出埃及时期开始的做法。至于纹身,对它的限制可以追溯到犹太人与迦南人作战的日子,迦南人在他们的宗教仪式中使用纹身。)
“关于火葬的限制是因为人们相信这是在积极地破坏上帝的财产。根据犹太法律和标准委员会(Committee on Jewish Law and Standards)的说法,火葬是被禁止的,但如果人们这样做,他们的骨灰可能会被埋在犹太人的墓地里——但是,不像你的孩子们所威胁的那样,这与死后发生的事情无关。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没人知道死后会发生什么,连拉比也不知道。
犹太人有一条积极的戒律来拯救生命。器官捐赠就是一个例子。虽然这可能会被认为是‘伤害身体’,但拯救生命更重要。”拉比多尔夫说,你的孩子们需要知道,拉比之间存在分歧,即埋葬在陵墓中是否等同于埋葬在地下。所以,火葬对你来说可能已经过时了,但你可以葬在你丈夫旁边的地下室里。
最重要的是恢复你和孩子们的关系。在你活着的这段宝贵的时间里,你和你的孩子需要能够彼此相爱,彼此享受。不应该使用威胁和勒索之类的武器。
《亲爱的艾比》的作者是阿比盖尔·范布伦,也被称为珍妮·菲利普斯,由她的母亲宝琳·菲利普斯创立。联系亲爱的艾比:www.DearAbby.com或邮政信箱69440,洛杉矶,CA 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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