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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立法者放弃了废除一些公共住房需要选民批准的法律的尝试

  

  

  美联社亚当·比姆报道

  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美联社)——加利福尼亚州立法者周一放弃了废除全国唯一一项法律的企图,该法律要求选民批准公共资助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这是半个多世纪前加入州宪法的一项条款,旨在将有色人种排除在白人社区之外。

  州议会的大多数人都同意这项法律需要废除,也没有出现有组织的反对意见来废除它。但这项法案是符合11月大选资格的十几项法案之一,支持者担心筹集到数百万美元的竞选资金,以使其获得通过。

  这就是议员们在周一投票撤回这项措施的原因之一,而就在三天后,国务卿必须证明11月选举的选票。

  "虽然(废除)是帮助解决住房危机的众多努力之一,但11月的投票将非常拥挤,触及选民将是困难和昂贵的,"民主党参议员Ben Allen表示。他是将该措施从投票中删除的法案的起草人。

  加州有一个强大的倡议程序,让公众绕过州立法机关,通过全州选举提出和通过法律。每次选举,有时会有十几项措施挤在选票上,争夺选民的注意力。

  今年,一些提案通过,包括将最低工资提高到每小时18美元,加大对某些毒品和盗窃犯罪的处罚力度,并要求高中生在毕业前学习一门个人理财课程。

  一些投票措施已被取消。加州最高法院上周取消了一项使增税更加困难的措施。商业团体和立法领导人上周达成妥协,撤回了一项措施,该措施将废除一项允许工人起诉雇主违反劳动法的州法律。

  剩下的投票措施将需要昂贵的宣传活动来支持或反对它们——宣传活动可能花费高达2000万美元或更多,因为加州有一些全国最昂贵的媒体市场。

  投票不仅仅是昂贵的,也是有风险的。一旦竞选失败,支持者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再次尝试。在1974年、1980年和1993年,选民已经三次否决了废除或修改加州住房法的尝试。

  住房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当时的联邦住房法禁止在公共住房项目中存在种族歧视。一年后,选民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要求政府在使用公共资金建造经济适用房之前必须获得选民的批准。

  几十年后,加州是唯一一个有这样法律的州,它只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公共资金,有色人种使用的比例过高。

  多年来,立法者已经找到了绕过法律的方法。他们改变了“廉租住房项目”的定义,将其定义为任何将49%以上的单元留给低收入人群的开发项目。任何低于这一水平的都不需要选举。

  去年,议员们通过了一项法律,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签署了一项法律,豁免了从各种州项目中获得资金的住房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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