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9月23日(IANS):周一,最高法院驳回了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认为,私下观看涉及儿童的色情内容不属于《保护儿童免受性犯罪法》的范围。
由法官J.B. Pardiwala撰写的判决建议议会应该认真考虑用“儿童性剥削和虐待材料”(CSEAM)代替“儿童色情”一词,同时,联邦政府可能会提出一项法令来修改POCSO。
此外,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所有法院不要在任何司法命令或判决中使用“儿童色情”一词,而是认可“儿童性剥削和虐待材料”一词。
最高法院在判词中指出,根据《防止儿童色情罪行条例》第15条的罪行,在性质和形式上属于一种早期罪行,即惩罚只是出于该条例所订明的特定意图而储存或管有任何涉及儿童的色情物品,而无须任何实际的传送、传播等。
今年3月,由首席大法官D.Y. chandrachd领导的法庭就马德拉斯高等法院裁定下载和拥有儿童色情内容不构成任何犯罪的命令发出了一份通知。
马德拉斯高等法院驳回了对一名28岁金奈男子的刑事诉讼,认为私下观看儿童色情内容不属于《儿童权利保护法案》的范围。
法官N. Anand Venkatesh认为,被告只是下载了这些材料,并私下观看了色情内容,这些内容既没有出版,也没有传播给他人。
“由于他并没有利用一个或几个孩子来达到色情目的,这充其量只能被解释为被告的道德败坏,”它说。
金奈警方扣押了被告的手机,发现他下载并拥有儿童色情内容,并根据《信息技术法》第67b条和《POCSO法》第14(1)条注册了F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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