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华达州里诺市。(美联社)——内华达州一名法官重新审理了一项联邦诉讼,指控空中交通管制员导致2016年一架小型飞机在里诺-太浩国际机场附近坠毁前,在一架喷气式客机之后转向乱流,导致飞机坠毁。
遇难飞行员和一名乘客的家属要求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赔偿650万美元。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米兰达·杜(Miranda Du)于2022年驳回了此案,此前她得出结论,这位73岁的飞行员的疏忽是坠机的唯一原因。
但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最近推翻了她的裁决,并命令她重新评估空中交通管制员是否对飞行员约翰·布朗和乘客詹姆斯·埃利克的死亡负有责任
布朗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飞行员和专业飞行教练。他的遗孀和他的两个孩子于2019年首次起诉美国联邦航空局,此前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得出结论,布朗与控制塔之间的沟通不端可能是导致事故的原因。
NTSB还指出,飞行员的判断力、警觉性和疲劳是导致2016年8月30日坠机的因素。
这起诉讼辩称,空中交通管制员疏忽大意,因为他们没有说明有两架波音757飞机——一架UPS货运飞机和一架联邦快递货运飞机——被允许在布朗的单引擎比奇a -36“富矿”之前降落。
诉讼称,布朗认为只有一个。他的飞机撞上了第二架货机的气流,在斯帕克斯的一个休闲车停车场坠毁,距离机场跑道约半英里(0.8公里)。
杜法官在2022年里诺的裁决中写道,“布朗未能避开联邦快递1359航班产生的尾流湍流是事故的唯一直接原因。”
上诉法院在6月份的裁决中表示,将撤销她的判决,但该判决直到本周才生效。
杜在周二通知所有当事人,书记员已经正式重新审理此案。
她命令布朗和埃利克的家属——他们随后提起的诉讼后来合并为一个案件——与代表联邦航空局和任何其他相关方的司法部律师一起协商,并在8月27日之前提交一份联合状态报告,提出根据第九巡回法院的裁决解决此案的步骤。
旧金山巡回法院的裁决集中在空中交通管制员应该在与布朗的无线电对话中意识到他错把一架757货机当成了另一架。
这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说,造成混乱的原因是,塔台的管制员从使用雷达来确定飞机之间的距离,转向了所谓的“飞行员应用目视分离”,即飞行员在没有管制员指示的情况下,与其他飞机进行目视接触,以保持距离。
法官们援引美国联邦航空局的空中交通管制手册说,目视分离“是指管制员指示飞行员保持目视分离,飞行员用呼号表示认可,或者管制员批准飞行员发起的目视分离。”
布朗向管制员报告说,他看到了“客机”,但管制员“没有指示布朗保持目视分离,也没有(管制员)从布朗那里得到他正在进行目视分离的明确确认。”
法院表示:“这明显违反了《空中交通管制手册》。”
上诉法院的法官表示,他们并没有就控制员的“违规行为是否是事故的重要因素”发表意见。
相反,他们说,里诺的地方法院“应该根据我们的结论(即控制员)违反了他的合理注意义务,重新评估布朗是否是坠机的唯一直接原因。”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