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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启动了数字出版商和大型科技公司之间的收入分享措施

  

  

  新德里:中央政府已经采取措施制定政策公司关于互联网公司补偿媒体机构使用后者的内容。作为初步措施,信息和广播部长Sanjay Jaju昨天主持了一次会议,与会者包括数字新闻出版商协会(DNPA)的代表和其他政府部门。

  DNPA敦促政府与谷歌(Google)和meta等大型科技公司建立一种收入分享机制,汇总并利用外部内容产生的互联网流量。这些公司使用他人创造的内容并将其货币化。

  根据DNPA的说法,这种做法对数字新闻出版商的业务产生了不利影响。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已经采取了法律措施,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向当地新闻出版商支付他们在与这些大公司相关的平台上生成和使用的内容。

  Jaju召集的会议是为了理解DNPA在与政府沟通时提出的问题,即就解决“技术公司/中介机构与印度数字新闻出版商之间议价能力不平衡、不公平竞争和广告收入分享”等问题所需的法律框架达成共识。由印度前18家新闻出版商组成的伞状组织印度报业协会(DNPA)坚持认为,印度的媒体机构从大型科技公司那里获得了它们所发布内容的公平收入份额。(有PTI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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