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留了一名35岁的机械师,据称他伤害了女友两岁的女儿。
詹波尔警察局局长胡昌虎说,在受害者的祖母报案后,警方拘留了嫌疑人。
“嫌疑人早些时候在晚上8点30分左右独自带受害者出去在巴豪买杂货,但后来他把她送回祖父母家时,她哭了起来。
“就在那时,奶奶注意到受害者的嘴唇、耳朵受伤,左臂肿胀,”他说。
胡警长说,祖母试图打电话给受害者的母亲,询问是什么造成了伤害,但无法接通。
胡警长说,对受害者的医疗检查显示,她的左鼓膜、双耳、嘴唇、面部和左臂都受伤。
他说:“这名女孩已经在瓜拉比拉医院接受治疗。”
他说,经过询问,过去三个月一直与受害者母亲约会的嫌疑人承认打了女孩的耳光并扭曲了女孩的耳朵。
他说:“嫌疑人说,当受害者拒绝下车,并咬他的手指直到流血时,他很生气。”
胡警长表示,警方已获得将嫌疑人还押至4月10日的命令。
该案件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第31(1)(a)条调查的。
违规者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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