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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起,所有雇主都必须为员工申请灵活的工作安排提供流程

  

  All employers must have process for workers to request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s from December

  新加坡:从12月起,所有雇主都必须为员工提出灵活工作安排的正式要求制定程序,届时新的三方指导方针将生效。

  该指导方针指出,雇主应在要求灵活工作安排的两个月内告知他们的决定。

  虽然雇主有权拒绝此类要求,但决定应以合理的商业理由为依据,例如成本或生产力考虑。该指引还列出了拒绝申请的不合理理由。

  在政府接受了三方工作小组提出的所有建议后,该指导方针于周一(4月15日)发布,该小组是在大约八个月前召集的,目的是研究弹性工作安排问题。

  新加坡人力部国务部长Gan Siow Huang在解释制定指导方针的必要性时指出,新加坡劳动力市场紧张,劳动力老龄化,越来越多的人承担了照顾者的角色。

  她在一次发布会上说,灵活的工作安排将允许更多的护理人员和老年人继续工作,如果他们愿意的话。

  “我个人认为这不是我们可以做出的选择。如果我们希望在新加坡拥有强大的劳动力,我们希望能够让新加坡想要工作的成年人能够工作,那么灵活的工作安排必须是可行的。”

  到2030年,大约四分之一的新加坡人年龄将在65岁及以上。去年,65岁以上老人的就业率为30.6%。

  去年,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上升至76.6%。但大约26万处于经济年龄的女性仍未就业。

  全国职工大会助理秘书长、妇女与家庭协会和中小企业协会主任杨婉玲女士说,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照顾责任。

  三方工作小组由甘女士、杨女士和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名誉秘书吴德胜先生共同主持。

  工作组咨询了包括公司、行业协会和工会在内的一系列利益攸关方。还咨询了关注影响妇女、父亲和老年人问题的社区组织。

  当被问及工作组为何决定引入强制性指导方针而非立法时,甘氏表示,它必须采取一种“渐进”的方式来实现灵活的工作安排。

  她说:“我们相信,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专注于为工作场所、雇主以及工人提供支持和装备,以便以可持续的方式和双赢的方式实施灵活的工作安排。”

  她还表示,这些指导方针必须是“行政上轻的”,并且对公司来说是可行的,这样才能对所有雇主都是强制性的。

  当被问及如果企业不遵守指导方针将会发生什么时,甘女士强调,雇主必须具有“竞争力”和“进取心”,才能不失去招聘人才的机会。

  她说:“其次,对于那些可能没有遵守指导方针的雇主,在评估员工灵活安排要求方面,TAFEP将为他们提供建议,并教育他们遵守指导方针意味着什么。”她指的是公平与进步就业实践三方联盟。

  “总的来说,我相信新加坡的雇主会知道该怎么做。他们会想成为好雇主……为了公司的利益。”

  在回应质疑时,人力部(MOM)表示,如果雇主顽固或故意拒绝遵守指导方针,该部可能会发出警告,并要求他们参加纠正讲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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